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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宣贯“九项准则”,强化作风行风建设
时间:2021-11-24 14:20 点击数: 字体: 发布来源:监察室 作者:李梦露

为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树牢巩固廉洁行医意识,巩固风清气正的院风。近日,安徽省皖南康复医院(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全院中层干部开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培训学习。

培训内容从制订背景、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等方面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作解读。《九项准则》中的每项准则先提倡要求后禁止行为。具体为: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培训会上,分管纪检监察的院党委委员胡剑辉作强调要求:一是各科室要充分认识《九项准则》在廉洁行医、依规依法行医中的积极指导作用,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开展全员学习培训。二是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扛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手”抓业务发展,“一手”抓廉洁行医,“两手”都要硬。三是医务部门要落实考核,强化《九项准则》的刚性约束。要将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项准则》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个人待遇相挂钩。四是全院职工要以《九项准则》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明规守则意识,巩固提升廉洁行医、依法依规行医能力,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

现场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