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院防控领导组会议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各部门在上午就立即部署加以落实。
为确保通知中的各项防控措施切实落实到位,2月11日决定,成立由监察室牵头,人事部、医务部、护理部、党办、院办参加的督查组,开展每日督查,一是通过督查发现防控疏漏、死角或薄弱环节,立即报告,及时完善;二是通过督查,对没有认真落实的部门或个人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否则,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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