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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管理工作制度
时间:2022-04-07 23:42 点击数: 字体: 发布来源:宣传部

1、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无吸烟区内吸烟。

2、医院门急诊、住院部、手术室、药房、收费处、办公区、会议室、值班室、库房、食堂、电梯、户内走廊通道等任何室内公共场所设置为无烟区,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3、门诊部南面、综合楼西面设置为室外吸烟区,有引导标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吸烟区)吸烟。

5、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吸烟(无论是否上班时间)。

6、医务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同时告知就诊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吸烟。

7、要求在办公室、会议室、公共场所有明显的禁烟标志,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包括自制简易烟缸等)。

8、医院招待不得提供烟草制品。

9、院内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和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10、院内不得销售香烟。

11、医院控烟监督员、巡视员由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担任,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同时,对无烟区域进行监督管理。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经常检查巡视,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

12、总值班巡视时,将控烟工作作为检查内容之一。

13、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带头不吸烟、不敬烟、他人吸烟,科室人员要互相监督。

14、利用医院网站、滚动屏、宣传栏、院报、展板等载体进行控烟宣传教育。

15、对医务人员进行控烟知识、控烟方法和技巧培训。

16、设立咨询电话:5939509(呼吸内科)、咨询医师:王捷(副主任医师)。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并有工作记录。

17、医护人员在对吸烟患者诊治和护理时有义务进行戒烟劝导,并对其进行健康宣教。

18、医务人员能指导患者戒烟和使用戒烟药物、控烟用品。

19、把控烟工作列入科室质量管理评比内容,控烟办公室对全院各科控烟情况要定期考核,控烟不力的科室及个人不得参加评先。

20、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控烟管理考核办法

1、本院职工在无烟区吸烟,每人每次扣罚奖金50元。从科室奖金中扣除。

2、本院职工穿工作服吸烟,每人每次扣罚奖金100元。从科室奖金中扣除。

3、非本院职工在科室所属区域(包括科室外走廊)吸烟,每人每次扣罚奖金30元。从科室奖金中扣除。

4、发现烟头,扣罚所属区域科室(包括科室外走廊)奖金每个20元。

5、医务人员接受来访者的敬烟,每人每次扣罚奖金10元;医务人员向来访者的敬烟,每人每次扣罚奖金10元,从科室奖金中扣除。

6、室内摆放烟灰缸,烟草制品,除没收烟具外,每次扣罚科室奖金10元。

7、凡是科室内(诊室、办公室、值班室、病区等)有烟味的,每次扣罚科室奖金10元。

8、本院职工在无烟区或穿工作服吸烟扣罚奖金的,本年度累计达二次以上,取消个人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