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加强对医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组织全院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
第二,进一步完善医院信息公开和院务公开平台建设。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和院务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全院网络资源整合与数据共享,提高信息收集、流转、发布、会聚和检索的效率,为社会公众和职工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服务。
第三,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对机构信息、医疗价格、投诉途径等方面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实时更新,确保有效信息发布及时认真梳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把政治观、法律观、文字关,对于报送的信息中存在内容不全面、公开效果不明显、涉及个人隐私、国家秘密的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将不予以公开。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重点突出,杜绝公开信息中出现错误表述、抄袭造假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