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无烟区内吸烟。
2、医院门急诊、住院部、手术室、药房、收费处、办公区、会议室、值班室、库房、食堂、电梯、户内走廊通道等任何室内公共场所设置为无烟区,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3、门诊部南面、行政办公楼西面设置为室外吸烟区,有引导标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吸烟区)吸烟。
5、院内不得销售香烟,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和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6、设立戒烟门诊(呼吸内科门诊),咨询电话:5939509,咨询医师:王捷(副主任医师)。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